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监察厅制定的《2004年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2004年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04年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省委八届四次和五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深入贯彻“四政”方针,把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认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集中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深入推进体制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提供有力保证。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抓好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严格遵守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深入抓好“学、做、创”工作,学习创一流业绩领导班子和勤廉公仆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运用王纯、李铁成等典型案件,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使广大干部受到教育,促进廉洁自律。要严格遵守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并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政府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对全省具有执收执罚职能部门的执收执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解决基层执法以罚代管问题,规范执法行为。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行综合执法试点。把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真正落到实处,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使行政执法机关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充分认识实施
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抓紧做好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改革行政许可方式,创新管理形式,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
(三)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八个方面专项整治。
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重点查办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案件,依法查处严重违反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的案件和突击设立开发区的案件。
严格规范拆迁管理行为,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对《
吉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城镇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
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安置下岗职工有关政策规定,查处违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加快清还企业工资拖欠,强化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去年清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规范公办高中和高等学校的收费行为,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上半年制定出台省会城市、地级城市、县(市)、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标准的具体办法。
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力度。实行医疗服务承诺制度,建立医德与服务规范,重点解决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等突出问题。
禁止任何乱收费,加大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加大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件的责任追究力度。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法,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责任追究工作落实到位。
同时,要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工作成果,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
(四)围绕利民便民,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适应新的形势,围绕利民便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进一步深化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层次和水平。突出围绕“权、钱、人”的管理和使用,把基层和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以及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事项作为重点进行公开。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都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凡是公共权力行使过程中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都要公开运作。加强政府决策和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学校、医院以及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在公开形式上,要把相对稳定的事项用固定形式长期公开,对时限性、阶段性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对临时性事项随时公开,积极开展网上公开。建立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落实省政府新闻发布、重大事项公开听证和人民群众建议公开征集制度。加强政务大厅工作,凡是应当公开办理、适宜集中办理、可以联合办理的行政审批都要进入政务大厅(中心)规范运行,认真解决“里一半、外一半”等问题。上半年对全省四级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一次检查。
(五)认真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政(行)风优秀和较差部门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以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为主题,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为主要内容,以解决和纠正影响经济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民主评议为手段,以企业投资人和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求真务实,纠、评、建并举。“双评”工作要全省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各负其责,省、市(州)、县(市、区)、乡(镇)四级联动。按年初承诺、日常评议、年终调查、分类排序的方法,进行全年评、评全年,结果公开透明。通过评议,进一步促进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树立执法为民观念、勤政爱民观念、服务于民观念,推动部门转变观念、转变作风、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服务水平,为我省经济快速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六)改革体制和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抓好财政体制改革,全面推行部门预算,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统一核算改革试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深入清理整治'小金库'。规范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的招标投标行为,加强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坚决纠正干预招标、虚假投标、串标和非法挂靠等问题。认真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批地用地问题。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行为的规范,研究制定国有资产流失责任追究的纪律处分规定。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规范采购行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
监督条例》(试行)和修订后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依靠制度预防和惩治腐败。
(七)加大惩戒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
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查处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处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查处干扰和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案件;查处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过程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查处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的案件;查处加重农民负担、教育乱收费、以及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查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等。对连续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案件、导致恶性事件的部门和地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三、措施要求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及各部门领导同志要站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自觉地坚持“两手抓”。要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和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全面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要从严治标,惩治腐败,又要着力治本,预防腐败;既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又要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既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又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强化组织协调,履行工作责任。各级领导同志要强化责任意识,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今年的重点工作,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及各部门的一把手要对本级政府和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反腐败重点任务协调组工作。担任协调组负责人的政府领导同志要加强领导和指导,提要求,订方案,落任务,抓检查,要成果。各协调组牵头部门要负起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协调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动作,形成合力,形成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保证重点工作任务完成。要建立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制度,省政府副省长落实责任制情况要向省政府常务会议述职,各市州、县(市)政府和各部门也要实行这一制度。
第三,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同志要按照求真务实、勤政为民的要求,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用在抓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上。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到问题突出的部位,调查研究,解决问题。要抓典型,注意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要组织和派出督查工作组,督促落实;对一些重点任务,开展专项检查。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行政监察工作力度,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强化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