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银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程庆芳同志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东银申字[2007]0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订)》(证监发[2002]6号)和《关于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4]6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对你公司程庆芳(身份证号:320503196303272571)拟任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无异议。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有关任职手续,并自任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监局备案。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