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10日,自2004年1月9日至2004年1月18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31-4451050
传真:0731-4431012
通讯地址:长沙市戥子桥26号
邮政编码:410005
电子邮件:aojqt@hn-da.gov.cn
特此公告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