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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核准天津市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的函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报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和建设规划的函》(津商务流通函〔2007〕5号)收悉。我部根据《商务部关于做好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7〕32号)精神,对你委推荐的承办企业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下列9家企业作为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予以备案:天津市静海县百货有限公司、天津市劝宝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宁河家乐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蓟县合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武清区供销商业总公司、天津市大港区商业供销总公司、天津市北辰区家嘉缘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西青区百顺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供销社东丽商场。
  根据你市乡镇和行政村数量以及两年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情况,核准2007年农家店建设规划600个。望你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质量管理,积极引导承办企业在尚未建立农家店的乡镇和行政村建店,并按照《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标准,严格界定农家店建设范围(经营单一品种商品的药店、香烟店、农副产品店、肉店、家用电器店均不属于农家店),同时,将农资农家店比重严格控制在20%以内,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地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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