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修改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预算申报书和项目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

c各有关单位:
  近日,质检总局和我委已经组织专家对2007年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公益专项)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预算申报书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修改依据。请登陆国家标准委网站(www.sac.gov.cn),下载相关附件,自行从《2007年标准化公益专项项目清单》(附件1)中查找本单位申报项目,并对照《标准化公益专项项目预算审查出的共性问题》(附件2),抓紧时间修改《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预算申报书》。
  二、明确自筹经费有关事项。有"自筹经费"的项目,请下载并填写《有自筹经费的项目预算表》(附件3),按该表要求,"总申请经费"应等于"专项经费"加上"自筹经费"。填写完后替换原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六、项目预算表"。
  三、规范"项目编号"。请对照"2007年标准化公益专项项目清单"中给定的项目编号规范填写。
  四、正确填写经费合计。部分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申报书中,未填写 "一、经费支出"对应栏中经费合计,请正确填写;在本次修改中,若涉及经费调整,应在报送我委的电子邮件的正文中予以说明。
  五、报送要求。请将修改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预算申报书》于2007年7月5日中午12时前以电子邮件报送我委,电子邮件的名称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同时将纸质文本一式六份以特快专递报送我委。
  联系人:齐春辉
  联系电话:010-82262903
  E-mail:qich@sa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国家标准委计划和信息部
  邮编:100088

国家标准委计划和信息部
二00七年七月四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