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2004年技工学校毕业证验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凡本省境内的技工学校、以及经省厅批准设立技工班的其他各类学校参加2年及以上学制学习的学生,必须实行电子注册和毕业证验印制度,且仍按湘劳社发[2001]222号《关于做好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术学院新生录取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办理2004年毕业证验印手续。
二、 具体办事程序
1、各技工学校在6月20日前将本校2004年毕业生的有关信息录入《湖南省技工学校招生就业管理系统》,凭用该软件制作的《湖南省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术学院毕业生毕(结)业证书核发登记表》和加盖了省、市劳动保障部门公章的新生录取审批注册表到市、州劳动保障部门培训科办理毕业证的初验手续;
2、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培训科应对各学校报来的毕业生验印资料进行认真的核对(学制、专业、是否注册、技能鉴定是否合格等)。核对无误后,将资料接受到市州使用的招生就业管理软件中,并于6月25日前将用软件制作的各校毕业生情况从网上发送到省厅培训处的电子信箱(hnpx@sina.com);
3、省厅培训处收到电子邮件后,即时审查,将已核准毕业学生的毕业证号分别发送到各市州保障局培训科和学校;
4、学校按省厅发放的毕业证号打印毕业证书。
5.省厅将于7月1日--15日分赴技工学校集中的市州盖章,盖章地点和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市州。逾期未按要求做好准备的技校,须与省厅培训处另行约定时间到长沙盖章。
三、 其他有关事项
1、《关于做好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术学院新生录取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湘劳社发[2001]222号)和《湖南省技工学校招生就业管理》软件可在省劳动保障厅的公众网上查询和下载,网址为:http://ldt. Hunan. gov .cn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王 静
联系电话:0731-2212471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处
二○○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