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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燕山地区、怀柔区待命名“国家卫生区”进行公示的公告

    2007年3月25日—31日,全国爱卫办组织有关专家对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燕山地区、怀柔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进行了考核鉴定。考核组认为,上述地区通过多年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推动了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加强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国家卫生区》的要求。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保证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的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全国爱卫办决定对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燕山地区、怀柔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周。
    如有不同意见,可于2007年4月17日前,以信函形式向全国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直门外南路1号
    全国爱卫办一处    
    邮编:100044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七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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