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推动地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在2007年底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目标,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安监总应急〔2007〕3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下达2007年安全培训班计划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07〕23号),定于2007年4月25至30日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专题业务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急预案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各1名。
二、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体系建设;
2.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及应急预案编制方法;
3.危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技术;
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预案管理经验介绍;
5.研究部署今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07年4月25日至30日,24日报到。
培训地点:长沙安全技术培训中心(长沙市北郊水渡河土桥304号)
乘车路线:长沙火车站乘805路、113路到洪山桥,换乘星沙2路到安全学院下。黄花机场乘机场大巴到长沙火车站,再换乘以上汽车线路。
联系人:莫文娟 彭伯平
联系电话:0731-2347585 0731-2347567
四、其他事项
1.培训班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应急指挥中心)组织,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具体承办。请各单位于2007年4月19日之前将报名表(见附件)传真至国家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管理部。
联系人:秦绪坤 胡福静
联系电话(传真):010-64463052 010-64463702
2.学员报到时每人交2张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3.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颁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制、国家应急指挥中心统一管理的培训证书。
4.培训费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支付,食宿费自理。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