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线企业取得的赠款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线企业取得的赠款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0]2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线企业取得的赠款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2000年4月4日 国税函[2000]228号)(略)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基本要求(试行)
»
宽甸满族自治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2011年粮油国家标准立项工作的通知
»
国家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招聘2011年应届毕业生考试公告
»
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关于调整2011年全国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和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时间的通知
»
公开市场业务交易公告[2011]第13号――发行2011年第十三期央行票据并开展了正回购操作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