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文物局(文管会),各有关部委,各直属单位: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文物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宣传贯彻《
文物保护法》以及党和国家的文物工作方针,为保护祖国文化遗产,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全社会各行各业广大干部职工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了无私的奉献。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迅速发展的进程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国文物系统和各行各业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广泛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国家文物局决定授予北京市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管理处等42个单位“全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周洪福等120名同志“全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在文化遗产保护各项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全国文物系统各单位和广大职工要以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开拓创新、奋发向上,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全面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国家文物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