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关于同意豁免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要约收购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无偿划转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并豁免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粤机场集团[2006]131号)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豁免你公司通过无偿行政划拨持有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52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0.52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公司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上述收购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管理办法
»
无锡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
»
江苏省发展高新技术条例
»
江苏省徐州市家畜家禽检疫条例
»
江苏省徐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