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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管道液化气价格的通知
 郑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同辉物业管理公司、河南天宇低压液化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燃气具工程公司:
  根据近期市场液化气气源价格变化情况和燃气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减轻群众负担,经研究决定,现将管道液化气价格由11元/Me3调整为9.50元/Me3。
  以上标准自2001年5月1日抄见气量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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