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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丝绸总公司关于调整桑蚕春茧收购价格的通知
各市及有关县(市、区)物价局、丝绸公司:
  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2001年春季茧丝价格政策及收购管理的通知》(计价格[2001]360号)精神,为有利于我省蚕桑稳步发展,维护市场收购秩序,结合当前丝绸市场形势、供求变化和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01年桑蚕春鲜茧收购价格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桑蚕春鲜茧收购价格,中准级(茧层率21%、上车率100%)每50公斤(含农业特产税价格)由现行740元调整为720元,其他等级及下脚茧收购价格详见附表。
  二、各级物价部门与丝绸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蚕茧收购价格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制止违反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查处。
  干茧调拨价格和厂丝出厂价格另行下达。

附件:1、桑蚕鲜茧收购价格调整表
     2、桑蚕鲜茧(下脚茧)收购价格表

  附件1:

桑蚕鲜茧收购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50公斤

 

  鲜茧茧层率(%) 收购价格 等级差价 备注

  16        572    13   1.各等级价格均为上车茧率

  16.5       585    13   100%,含农业特产税的价格;

  17        598    13   2.鲜茧茧层率低于16%者,每减

  17.5       611    13   少0.5%,每50公斤茧减13元;高于

  18        624    15   25%者,每增加0.5%,每50公斤茧

  18.5       639    15   增18元.

  19        654    15

  19.5       669    15

  20        684    18

  20.5       702    18

  21        720    18

  21.5       738    18

  22        756    18

  22.5       774    18

  23        792    18

  23.5       810    18

  24        828    18

  24.5       846    18

  25        864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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