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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金融机构转存款法定准备金处理要点

一、定义

(一)称「基层金融机构」者,谓信用合作社、农会及渔会信用部。

(二)称「受托机构」者,谓受本行委托收管法定准备金之机构,为合作金库银行或该行指定承办此项业务之分支机构。

(三)称「农业行库」者,谓合作金库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台湾土地银行及全国农业金库。

(四)称「转存款」者,谓基层金融机构在所收受之定期性存款资金中,依规定以定期性存款方式转存行库之存款。

二、信用合作社「转存款」之存款准备金计提方式,依下列方式办理:

(一)信用合作社依本行订定「信用合作社资金转存及融通办法」第三条 规定转存于合作金库银行之「转存款」信用合作社免提法定准备金,由合作金库银行提存法定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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