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市内四区2001年度商品房销售价格开展一次全面调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调查范围:经市计划、建设部门批准在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和李沧区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
调查要求:承担调查任务的各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确定一名领导同志负责此项工作,指定具体部门和具体承办人,并按照调查表所列项目,抓紧时间认真填报,务于4月16日前将调查表报送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和迟报。
对调查单位报送的调查表,市物价、财政、建设、房管部门将联合进行重点抽验,以确保调查数据的可靠性。调查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以便加强协调,及时解决。
联系电话:市物价局5911420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687555
附表:1、商品房销售价格调查总表;(略)
2、商品住宅房屋销售价格调查表;(略)
3、网点房销售价格调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