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物价局:
报来《关于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实行咪表计时服务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市价字(2000)23号)悉。为加强城区停车规范化管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海口市城区道路部分路段汽车临时占道停放实行咪表计时服务收费,收费项目为:临时占道停车费。列为经营服务收费管理。各路段收费标准如下:
1、一类路段收费标准为:每车位每30分钟收取人民币2.5元。具体路段为:解放西路、中山路、博爱路。
2、二类路段收费标准为:每车位每30分钟收取人民币2元。具体路段为:沿江二东路、沿江三东路、沿江三西路、白龙路、义龙西路、南航东路、国贸大道、龙华二横路、机场东路、八灶路、海景路、滨河路、玉河路、文明中路、玉沙路。
3、三类路段收费标准为:每车位每小时收取人民币2元。具体路段为:金龙路。
以上一、二类路段计费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算,三类路段计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二、军警车辆、救护车辆和市政工程施救车辆免费。
三、泊车咪表配套使用的IC卡制作费用,列入成本开支不得向消费者收取IC卡成本费。IC卡的销售采取自由认购的方式进行。
四、收费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办领《收费许可证》,实行明码标价,在咪表计费停车路段设置告示牌,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上述收费标准自2000年4月20日起暂试行一年,期满后请将试行情况报告我局,以便核批正式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