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海南省建设厅、省物价局关于对海南明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等估价机构资格等级评定的通知

海南明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海南振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海南汇立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海南恒升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海南众智成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海南政通价格事务所、海南立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海南省建设厅、海南省物价局对资格等级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海南明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等估价机构所提交的资格等级评定申报材料共同进行了审核,经研究,评定海南明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等资格等级如下:


  二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2)家
  海南明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海南振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三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5)家
  海南汇立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海南恒升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
  海南众智成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海南政通价格事务所
  海南立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上单位资格等级证书有效期限一年,接此通知后10日内到省建设厅换领资格等级证书,实行亮证经营,并接受省、市、县房地产价格评估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不断提高房地产估价的质量和水平。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