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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三类医院粪便、尿液常规检验收费问题的批复

海口市物价局:

  你局报来《关于三类医院粪便、尿液常规检验收费问题的请示》(市价检字[2001]11号)收悉。鉴于目前我省统一规范的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价格将出台,因此,对你局提出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你市三类医院自行制定的粪便、尿液常规检验收费不符合琼价费字[1996]279号规定,请你局督促其整改;

  二、在新的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出台之前,各类医院的医疗服务收费价格仍然按琼价费字[1996]279号文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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