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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卫生局通知
经我局研究决定于2001年12月25日至2002年1月20日对在我局登记、领取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进行年审、换证。请各医疗机构的法人(企事业的医疗机构负责人)携带如下材料到我局医政科办理年审换证手续。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从业医疗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及2001年度医疗机构法人、负责人培训合格证。
海口市卫生局
200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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