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4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04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工作要突出重点,综合运用调查、统计方法,本着客观公正、科学可行的原则,充分体现目标管理考评的准确性、严肃性和科学性,切实发挥目标管理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一、考评程序
1.对各县(市)、区的考评
(1)自查自评。各县(市)、区要结合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逐项对照检查今年下发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2004年省定责任目标的通知》(郑政文(2004)119号)中的各项责任目标执行结果和市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向市人民政府写出自查总结报告,分别于2004年7月底和2005年1月底前报市人民政府(一式20份)。
(2)考核认定。郑州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目标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目标执行结果进行考核认定。具体分工是,市统计局:纳入考评范围的各项统计指标;市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局:国债项目、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和列入市“十五”计划的重大建设项目按计划实施情况;市经委:工业企业增长值增长、实现利润增长;市财政局: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确保县乡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市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目标;市商务局: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和对外贸易出口总额;市旅游局:旅游目标;市建委:小城镇建设目标;市教育局:非义务教育目标;市农开办(扶贫办):扶贫目标;市劳动保障局:失业、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发放率、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目标完成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市民政局: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有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对象都纳入保障范围;市农业局:农民负担率;市人口计生委:人口自然增长率;市环保局:环保目标;市综治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市信访局:信访目标;市编办:控编目标;市监察局:整顿企业经营环境。
利用外来投资的考核目标,由各县(市)、区自查,并分别于2004年7月底和2005年1月底前将自查报告报市人民政府(一式20份)。
上述各考核认定单位要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负责地做好考核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认定办法,各单位在本系统的考核办法制订后,首先报市政府目标办审核,考核办法应把平时掌握的情况与半年和年底检查有机结合,突出重点,不搞层层检查、重复检查。尽可能减少检查次数和检查环节,严格控制检查规模。检查不得影响各地正常工作,不得增加各地负担,坚持反对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考核认定情况于2004年7月20日前和2005年1月20前报市政府目标办(一式20份)。考核认定情况报市人民政府后,无特殊原因,任何单位不得变更考核结果。市政府目标办要加强对考核认定工作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对部分考核认定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市政府目标办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自查报告,对各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和廉政建设目标完成情况,提出评价意见。
(3)综合评定。市政府目标办对各县(市)、区目标执行结果按目标完成综合排序,提出考评、奖惩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2.对市直目标管理参加单位的考评
(1)自查自评。各有关单位结合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根据市人民政府审定的年度工作目标,认真检查总结,将半年和一年来本部门、本行业的主要工作、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于2004年7月底和2005年1月底前向市人民政府写出总结报告(一式20份)。
(2)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目标的测评和扶贫、控编目标的考核认定。由市监察局对各有关单位的思想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目标进行测评;由市农开办(扶贫办)和市编办分别对扶贫、控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认定。测评和考核认定结果要于2004年7月20日前和2005年1月20日前报市政府目标办。(3)分口评议。2004年7月底和2005年1月底前,分别由各位副市长召集分管和联系单位听取工作汇报,评议半年和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查找问题。在此基础上,对分管和联系单位提出评价意见,并推荐出拟受通报表扬和表彰的单位。
(4)汇总审定。市政府目标办对各单位目标执行结果和评议情况进行汇部审核,提出半年、年终考评及奖惩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3.对全市“十五”期间重点经济工作年度目标的考评
凡涉及到市“十五”期间重点经济工作的单位,必须就“十五”期间重点经济工作考评目标年度完成情况单独作出总结,并随本单位自查总结报告市人民政府。市政府目标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十五”期间重点经济工作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认定。
二、奖惩办法
奖惩工作原则按照以奖励为主、精神鼓励为主、集体单位荣誉为主的要求实施。
1.对各县(市)、区的奖励。对完成市人民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成绩特别突出、综合评定位居前列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授予“郑州市人民政府2004年度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称号;对目标完成情况比较好、综合评定位次靠前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授予“郑州市人民政府2004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称号;对某项责任目标完成特别突出、在全市的位次明显前移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授予单项奖(具体名称结合实际工作确定);对完成市“十五”期间重点经济工作年度目标成绩突出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授予“郑州市人民政府2004年度完成市‘十五’重点经济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对市直目标管理参加单位的奖励。对全面完成责任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改革开放力度大、政绩突出、勤政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好的单位,授予“郑州市人民政府2004年度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称号;对完成责任目标比较好、政绩比较突出的单位,授予“郑州市人民政府2004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称号;对主要工作政绩突出、主要业务指标明显上升、在全市排序明显进步、某一方面工作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单项奖(具体名称结合实际工作确定)。
3.惩戒。对因主观原因未完成责任目标,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和总结中有虚报浮夸现象的单位及责任人,将追究其责任并通报批评。
半年的考评工作计划于2004年8月底前结束,年终考评于2005年3月底结束、4月份召开表彰大会。获奖单位由市人民政府发表彰决定,并颁发奖牌。考评结果由市政府目标办抄送市委组织部备案。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郑州市人民政府目标考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政府目标考评领导小组),由市长王文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李柳身、市政府秘书长陈西川任副组长。市政府目标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政府督查室合署办公),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秦晓辉任主任,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姚江海任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厅从有关方面抽调工作人员。
二○○四年七月八日
附件1:2004年郑州市省定责任目标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增长25%;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50%。
2.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7%。
3.限额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23%。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率10%。
5.限额以上工业企业亏损面19%。
6.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一般预算收入,以市人代会通过的计划数为准)14?5%。
7.对外贸易出口总额27161万美元。
二、投资和消费拉动目标
8.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5%。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9%。
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
10.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20400万美元。
11.国债项目和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按计划完成情况。
12.旅游业发展。国内旅客人数增长7?5%,国内旅客旅游收入增长7?5%;控制旅客投诉率,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13.城镇化率57?5%。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1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
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
16.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完成省确定的年度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目标任务。正常口径:865元以下共0?83万人,其中625元以下0?13万人,625—865元之间0?70万人。因灾返贫:865元以下0?36万人,其中625元以下0?06万人,625—865元之间0?30万人。
17.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18.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发放率(达到100%)。
19.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
2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0万人。
21.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14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人数0?65万人。
22.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
四、教育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23.人口自然增长率4?5‰。
24.依法安排教育经费,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国家现行标准及时足额发放。
25.出境河流责任目标断面的COD浓度达到如下指标:贾鲁河中牟陈桥为100mg/L;颖河白沙水库为15mg/L;双泊河新郑黄浦寨为50mg/L;伊洛河巩义七里铺为30mg/L(以过标率计);
城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的比例为75%;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0%。
26.完成年度14?56万亩造林绿化任务。
五、廉政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27.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28.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
29.“严打”斗争取得明显成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不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30.赴京集体上访控制在4批以内,赴省集体上访控制在13批以内,对省以上立案要结果的信访案件,按期办结率达到85%,年底结案率达到95%。
31.加强安全生产,控制重大恶性事故发生。
32.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注:1.限额以上工业企业,指全部国有工业企业和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
2.对外贸易出口总额以海关统计数字为准;
3.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指当年实际到位数。
附件2:2004年度市政府责任目标管理参评单位
一、县(市)、区(12个)
中原区 二七区
金水区 管城回族区
惠济区 上街区
巩义市 登封市
新密市 荥阳市
新郑市 中牟县
二、市政府组成部门(29个)
市发展改革委 市建委
市经委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民委
市公安局 市监察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事局
市劳动保障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市政局 市交通局
市规划局 市环保局
市农业局 市水利局
市林业局 市文化局
市卫生局 市人口计生委
市审计局 市房管局
市商务局 市统计局
市行政执法局
三、市政府直属、议事协调办事机构(30个)
市国资委 市外办
市侨办 市台办
市安全监管局 市新闻出版局
市广电局 市体育局
市粮食局 市信访局
市物价局 市旅游局
市法制局 市人防办
市农开办 市爱卫办
市中小企业局 市地方志办
市接待办 市市场发展局
市经联办 市事管局
市地震局 市供销社
郑东新区管委会 郑州高新区管委会
郑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郑州出口加工区管委会
郑州矿区管委会
火车站地区管委会
四、垂直领导单位(23个)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药品监管局 市气象局
市河务局 市烟草局
市邮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安全局
市电业局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工行省分行营业部 农行省分行营业部
中行省分行 建行市金水支行
农发行省分行营业部
交行郑州分行
市商业银行
河南移动郑州分公司
市电信分公司
河南通信郑州市分公司
铁通郑州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