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各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加强对个体加油站的税务管理和质量监督,根据《国家税务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个体加油站赋码和换发税务登记证的通知》精神,对我市个体加油站赋予组织机构代码和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国税机关负责统计本单位控管的个体加油站,要求将个体加油站名称、业主姓名、经营地址、电话编造成册,转交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负责通知个体加油站于2002年6月17日前,持原税务登记证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并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具体办证地点:五市及城阳区个体加油站到当地技术监督局办理;其它个体加油站统一到市技术监督信息所(东海西路9号)办理。
二、技术监督部门对个体加油站报送资料齐全的,要在24小时内赋予组织机构代码,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个体加油站要求在2002年6月18日前,持原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及复印件,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原因中注明:“个体加油站赋予组织机构代码”。以新的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个体经营)》,由主管国税机关核发新的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
四、个体加油站持新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变更手续。填写《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批表》,在取消理由中注明:“个体加油站赋予组织机构代码”。以新的纳税人识别号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由主管国税机关核发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五、国税机关和技术监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工本费,不得违法向个体加油站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
六、国税机关要求于2002年6月25日前将注销税务登记、发放新的税务登记证件、发放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等涉税事宜办理完毕。并于2002年6月27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局征管处。
七、个体加油站赋予组织机构代码和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工作,要对个体加油站做好政策宣传和辅导,要加强工作联系,密切配合,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确保此项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对故意拖延,敷衍塞责,影响此项工作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个体加油站赋码和换发税务登记证的通知
(二00二年六月三日 国税发[2002]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加强对个体加油站的税务管理和质量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个体加油站赋予组织机构代码、核发税务登记代码、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和变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个体加油站赋予组织机构代码、办理税务登记认定的时间要求
各地国家税务局通知所管辖区内个体加油站,在2002年6月20日前,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等有关资料,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机构,办理并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全国统一的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为个体加油站赋予组织机构代码,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并在6月25日前完成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发放I作。
各地国家税务局按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程序,为个体加油站重新编制税务登记代码,并换发税务登记证件。个体加油站在2002年6月25日前,持原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其他有关资料,到当地主管国税局办理变更税务登证,领取新的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新税务登记证的税务登记证代码为税务机关重新设定的代码。
二、关于个体加油站的税务登记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的编制要求
个体加油站的新税务登记代码由国家行政区划代码+a组织机构代码组成。税务登记代码的前6位为国家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代码前2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3至4位为地市代码,5至6位为县(市)区代码;行政区划代码的后面为9位组织机构代码。
个体加油站组织机构代码的编制要求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所属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提出。
对单个个体户在同一县(市)区开设多个个体加油站的,按以下两种情况区别处理:
(一)?对统一纳税的个体加油站,办理一个组织机构代码,并核发一个税务登记证,税务机关按照行政区划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的方式,为其编,制税务登记代码;
(二)对分别纳税的个体加油站,其每个单独纳税的加油站办理单独的组织机构代码,并单独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代码的编制方式司上;
三、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
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加油站,其变更税务登记后,主管税务机关应相应变更其一般纳税人登记。
四、其他问题
本联合发文仅规定对属于个体工商户的个体加油站,其他个体工商户不能以此文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
各地国家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赋码、换证、认定工作中,除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正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税务登记证费外,不得违法额外向个体加油站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此项工作事关税费改革大局,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协同配合,确保这一工作在6月30日前保质保量完成;对故意拖延,敷衍塞责,影响此项工作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的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