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国土资源部门收取土地测绘费问题的复函
临沂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土地部门收取土地测绘费问题的请示》([2002]临价检字第135号)收悉。经请示国家计委,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国土资源部门在为用地单位办理征地和土地登记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征地管理费和土地登记费收费标准执行,不得再另行收取土地测绘费。
特此函复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河南省地方煤矿管理条例(试行)
»
北京市计委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规划市区内征收综合开发和分散建设市政、生活服务设施建设费实施办法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放开食油销售价格、给职工适当补贴的通知
»
印发《广州市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
»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信访工作秩序的通告
»
广东省消防管理处罚条例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