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晶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和平公寓收取车位费(占道费)报告》收悉。根据你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的建议及《业主公约》的有关约定,经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考虑到业主的实际承受能力,确定和平公寓(南区、北区)住宅小区车位费和存车费收费标准为:
一、车位费收费标准
1、长期存放(常住户):小型箱式货车、面包车40元/月;轻型货车、夏利轿车50元/月;桑塔纳、豪华轿车60元/月;4吨以上货车80元/月。
2、临时存放:白天2元/辆(8:00--20:00),夜间4元/辆(20:00-8:00),24小时存放5元/辆
二、存车棚收费标准
1、自行车
常住户:10元/月;临时存放:白天0.20元/辆(同上),夜间0.40元/辆(同上)。
2、摩托车
常住户:25元/月;临时存放:白天0.70元/辆(同上)
三、车位相关责任按《业主公约》有关约定。存车棚因看管不当造成损失的,按价值赔偿。
四、车位及车棚收费,应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明码标价牌。
五、以上收费自二00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六、你公司须办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收费,物业服务收费情况由市物价部门进行年度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