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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物价局关于暂定“香港城”商住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性月收费标准的通知
贵州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你单位报来要求核定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实地察看及测算,暂定“香港城”商住小区1号、2号、3号、4号、5号商住楼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为: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35元。
  以上收费标准于2002年7月起执行,你单位在具体执收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时,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收费监督手续,公共用水、用电费用应单独列帐,按实际发生费用由受益业主合理分摊,亮证收费,并于2003年6月到市物价局年审。
附: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内容及要求表
  贵阳市物价局
    注
  电梯  无  ''
  走廊  有  ''
  停车场  无  ''
  管理范围内的道路  有  ''
  管理范围内的绿地  有  ''
  生活.办公垃圾收集清运  有  每日定时.定点收集清运
  房屋外立面保洁  无
  以上
  花卉盆景  无  ''
  公共路树  无  ''
  保安巡逻  有  ''
  煤汽  无  '''
  通讯  无  '''
  排污  有  '''
  排水  有  '''
  中央空调  无  '''
  电梯  无  '''
  消防  有  '''
  治安防范  有  '''
  公用管道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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