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审批设立福建东侨等开发区的请示》(宁政(2006)文57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补办有关开发区审批手续的函》(发改外资(2006)136号)的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建福鼎工业园区、福建屏南工业园区、福建寿宁工业园区、福建古田工业园区。
你市原批准设立的闽东工业园区和原省乡镇企业局批准设立的宁德福鼎星火工业园区、屏南溪坪工业小区、闽浙边界寿宁工业小区、古田玉田工业小区虽属违规设立,但符合规划要求,已形成一定经济规模和产业集聚优势,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认定,基本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现批准设立为省级开发区。根据国家关于相邻开发区合并的原则和规范开发区命名和类型规范标准,同意将宁德闽东工业园区、闽东华侨经济开发区整合为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将宁德福鼎星火工业园区更名为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将宁德屏南溪坪工业小区更名为福建屏南工业园区;将宁德闽浙边界寿宁工业小区更名为福建寿宁工业园区;将宁德古田玉田工业小区更名为福建古田工业园区。
二、开发区的产业定位。
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主要产业:电机电器、生物工程、轻工食品等。今后的发展方向:形成工贸一体的现代化工业园区。
福建福鼎工业园区主要产业:食品加工、轻工机械等。今后的发展方向:做大做强食品加工、轻工机械产业。
福建屏南工业园区主要产业:化工、竹木加工、食品加工等。今后的发展方向:形成产业集聚的生态型工业园区。
福建寿宁工业园区主要产业:木竹工艺品加工、农产品加工等。今后的发展方向:形成符合环保要求的生态型工业园区。
福建古田工业园区主要产业:食用菌加工、制药业等。今后的发展方向:形成集工贸为一体的特色工业园区。
三、开发区的四至范围、界址点座标和面积,以国土资源部最终核定公布的数据为准。
四、开发区最终审核结果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公告为准。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