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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四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三)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0号令《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02年非处方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办(2002)195号)的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现公布第四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三)(下称《目录》)品种。
  此次公布的《目录》,共计190个中成药制剂品种(甲类非处方药135个,乙类非处方药55个,见附件)。《目录》公布后,请按照《关于做好2002年非处方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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