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定于2006年1月23日下午3时在北京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领导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届时我省设省及市、县分会场,省政府领导将出席省分会场会议。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
一、会议内容?
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
二、会议地点及参加会议人员?
(一)省分会场设在海南广场1号楼B段4楼会议厅。参加会议人员: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各1位负责人。
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各1位负责人参加省分会场会议。?
(二)各市、县分别设分会场。参加会议人员:市、县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县长,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三)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及省农垦总局分别设分会场,参加会议人员比照市、县分会场确定。
三、其他事项 ?
(一)省分会场会务工作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请各单位于2006年1月23日上午10时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报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65333006、65320005;传真:65374542。
二○○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