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电信公司:
根据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信部联清[2000]1255号)文件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对我区公用电话资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用电话计费原则、资费标准
(一)、由于区内磁卡及投币公用电话数量极少,且单机修改计费数据难度大,其计费方式和资费标准维持现行办法不变。
(二)、为方便管理,增加公用电话收费的透明度,我区IC卡及有人值守公用电话的资费结构、计费方式和资费标准执行全国统一标准。
(三)、IC卡和有人值守公用电话计费方式为: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实行首次3分钟,以后每1分钟计费1次;本地网营区间、国内、国际及港澳台长途电话按1分钟1次计费。
(四)、IC卡和有人值守公用电话通话费标准为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首次3分钟0.4元,以后每分钟0.20元;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每分钟0.50元。长途电话通话费统一为国内电话每分钟0.80元;国际电话每分钟8.2元;港澳台电话每分钟2.2元。此次调整的公用电话资费标准均含代办服务费,除收取规定的通话费标准之外,不得再向用户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二、公用电话代办服务费
(一)营业区内通话其代办服务费为通话费标准的25%收取,营业区间通话其代办服务费为通话费标准的10%收取,国内长途电话其代办服务费为每分钟0.10元,国际及港澳台长途电话其代办服务费为每分钟0.20元收取。
(二)使用各类电话卡在公用电话上通话,其话机维护及业务管理费每次0.40元。其中代办服务费0.20元。
三、新的公用电话资费标准执行时间不迟于二00一年五月二十一日零时。
四、其他
(一)、取消固定电话话机代维费,执行时间与各地区本地通话费时间同步。
(二)、会议电话、交互式会议电话、电视会议维持现行计费方式不变。
(三)、国内长途电话优惠时段我区为2:00至9:00(不分工作日和节假日),优惠幅度为按资费标准五折优惠。跨越优惠时段的通话分钟,按前时段费率计费。国际及港澳台电话在优惠时段不实行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