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
你厅《关于调整我区各类学校招生报名考试等部分收费标准的函》(藏教函[2001]30号)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及听力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函》(藏教函[2001]31号)文悉。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司[200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各类学校的招生情况,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各类招生报名考试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各类学校招生考试收费
1、凡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费调整为每生45元;考务费调整为每科30元。
2、成人高校考试:报名费调整为每生45元;考务费调整为每科20元,报考成人中专的考生报名费调整为每生30元;考务费调整为每科20元。向招生学校收取的录取费调整为每生80元。
3、自学考试:报名费大中专一律调整为每生30元;考务费大专调整为每科30元,中专调整为每科20元;建档费大中专一律调整为每生25元;单科证书费大中专一律调整为每科20元;毕业证审定费(含证书费)大专调整为每生100元,中专调整为每生80元;转考费(含邮寄费)大中专一律调整为每生每次40元。
4、普通高校考试:报名费调整为每生25元;考务费调整为每科10元,外语口试费调整为每生15元。体育、艺术科考试费调整为每生30元。
5、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考试:高中及职业高中的考生报名费调整为每生20元;考务费调整为每科10元,体育考试费每生10元。
6、参加高中会考:会考证书费调整为每生10元;考务费每科80元,高中会考毕业证审定费(含证书费)调整为每生20元。
7、所有借考的考生,其借考费为150元。
(二)、网上录取收费及标准:凡在我区招生的高等院校,每录取一名我区考生,向学校收取每生80元的网上录取费。委托我办代录的学校,需向我办另交每生80元的代录费。
(三)、考生档案邮寄费及标准:凡在我区招生的高校,每录取一名我区考生,其档案邮寄费按现行国家邮政资费标准执行。
(四)、普通高校招生考英语听力测试费,每次每生10元。
(五)、成人高校的招生网上录取费,参照普通高校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自学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上机考试费每次每人40人。英语等级考试听力测试费每次每人30元。
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办的收费管理。各级招生办无权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执行。同时要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
三、各级招生办接到本批复后,必须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收费票据。并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和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此复从二00一年五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