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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配合国家计委中国经济导报社开展“《价格法》实施五周年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计委对《价格法》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的统一安排和省局的相关宣传计划,经研究,决定利用国家计委机关报--中国经济导报这一宣传阵地,于2003年3--5月期间,在全省物价系统开展《价格法》实施五周年的专题宣传活动。请各市物价局认真组织,积极配合,安排专人负责抓好这项工作。
  可以采用文字、图片等形式进行宣传,主要内容有:
  1、《价格法》实施五年来,市、县两级政府和物价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物价工作的成就、成果。

  2、市、县两级物价部门在工作实践中如何完善“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定位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3、具体工作中,市、县两级物价部门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完善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方面的贡献。

  4、市、县两级物价部门在发挥宏观调控作用、提供服务、创新工作方法和开拓工作领域方面的先进经验、成功做法。

  5、市、县两级物价部门良好形象、先进人物。
  宣传活动的采访、组稿由国家计委中国经济导报社华东办事处具体负责,省局调控处进行把关审核。
  联系人:省物价局调控处封立树
  联系电话:0531--6974827
  E--mail:sdwjtkc@sina.coIII
  中国经济导报社华东办事处联系办法:
  负责人:尹明波主任
  地址:济南市经五路338号(250021)
  电话:0531--7914625,13006586133
  E--mail:sdymb666@beelink.com
  sdvmb@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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