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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建筑艺术广场周边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道里区建筑艺术广场周边地区东起地段街,西至兆麟街,南起喇嘛台胡同,北至石头道街围合的区域(不含金太阳精品城和华联商厦)列为城市改造范围。凡在该地区规划红线内需拆除建筑单位、个人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权属证明材料,到市国土资源局道里分局(道里区经纬头道街1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市国土资源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办理。
特此通告。
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

200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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