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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税收协定执行情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目前,我国已同43个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其中有35个协定已正式生效执行。为全面了解协定的执行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协定执行的指导和管理工作,从1995年开始,各地须向总局报送协定的执行情况。现将避免双重征税执行情况报表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规定填制报表,并于每年5月31日前报送到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
附件一: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执行情况年报(一)、(二)及附表
附件二: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执行情况年报》的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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