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奖励辽宁省优秀新产品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加速产品的更新换代,全省开展了第四届辽宁省优秀新产品奖评选活动。经企业申报,市评审组、省行业评审组和省评审委员会逐级审查,评选出220种优秀新产品。经省政府批准,授予大连机车车辆厂生产的东风4D型准高速内燃机车等20种新产品辽宁省优秀新产品一等奖;授予沈阳鼓风机厂生产的MA80轴流压缩机等42种新产品辽宁省优秀新产品二等奖;授予鞍山市重型矿山机器厂生产的2CBV2467直线等厚振动筛等158种新产品辽宁省优秀新产品三等奖。对获奖产品的奖励,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辽宁省优秀新产品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辽政办发(1995)22号)规定办理,奖金用于奖励在新产品开发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奖金额度的50%由省经贸委安排,其余由企业从技术开发费用中支付。
  大力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市场占有率,是工业企业的首要任务,也是我省工业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全省工业企业要增强技术创新意识,努力提高自我开发能力,通过研制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领导,把新产品开发做为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研制开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产品。要在全省形成高技术产品、短平快产品以及新花色、新造型、新包装、新功能产品等多层次开发新产品的格局,提高我省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
附件:第四届辽宁省优秀新产品奖获奖名单
  二○○一年九月九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