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积极支持外贸出口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21号),要求各地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积极化解“非典”给外贸出口带来的消极影响,支持外贸出口。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市要坚决按照中央、国务院有关“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经济建设”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这一特殊时期的出口退税工作,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省局已下达各市的出口退税计划要尽快退付给出口企业,不得留滞不用或待时而退。同时,要积极做好服务企业的各项工作,对企业的退税申报严格按承诺时间审核,因退税计划原因不能退库的,要及时出具托管贷款证明。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尽可能减少“非典”疫情对外贸出口的影响。
二、截至今年4 月底,我省已办理退税额仅占已分配数额的80%,低于全国进度,各市接此通知后要尽快将未用计划退付企业。同时要继续贯彻出口退税“两个优先”的原则,科学合理的使用现有的出口退税计划。
三、各市退税计划使用进度情况将作为今后分配出口退税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有单据不审、有资源不退造成退税进度缓慢、影响外贸出口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积极支持外贸出口的紧急通知
国税发明电[2003]21号
2003-5-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今年春季以来, 我部部分地区流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给人民健康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威胁和影响。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共办理出口退税(不舍免抵调库, 下同)234.95亿元,占头4个月总局已分配退税计划260亿元的90.36%。出口退税的及时退付,有力地促进了外贸出口的增长。
但仍有个别地区的出口退税进度偏慢。鉴于此,为积极化解“如典”给外贸出口带来的消极影响, 支持外贸出口,现就有关出口退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国税机关要坚决按照中央、国务院有关“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经济建设”的指示精神,在目前这一特殊时期, 更要认真做好出口退税工作,在退税单证真实齐全、相关电子信息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尽可能减少“非典”疫情对外贸出口的影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要尽快将总局已分配下达的出口退税计划分配、下达给地市级国家税务局并及时退付给出口企业,不得留滞不用或待时而退。
二、各地要科学合理的使用现有的出口退税计划,优先办理重点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提高其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化解因非典给我国外贸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目前出口退税进度较慢的地区,将别是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等至今退税进度低于或只达到退税计划50%的地区,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对因人为因素造成退税进度缓慢、影响外贸出口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总局将结合各地退税进度情况,分配下达今后的出口退税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