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恢复禁止天然砂出口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就天然砂出口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从2007年3月1日起恢复禁止天然砂出口管理措施(HS编码:2505100000、2505900000)。
  二、对台港澳地区出口将另行规定,规定出台前按照本公告第一条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四批)

序 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1

2505100000

硅砂及石英砂

2505编码项下商品统称各种天然砂,不论是否着色,但含金属砂除外

  2

2505900000

其他天然砂
商务部、海关总署
二OO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