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对交通肇事、交通违章的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再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拉萨市宇拓驾校:
  你校《关于收取驾驶员培训费的报告》(区宇拓[2003]第1号)文悉。为切实加强拉萨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你校受拉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对拉萨市交通肇事、交通违章的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再培训,经研究,同意适当收取交通法规再培训费,现批复如下:
  一、对交通肇事驾驶员再培训期为7天(累计42小时),培训费为400元;对交通违章的驾驶员再培训期为4天(累计24小时),培训费为200元。培训的主要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及道路驾驶技能培训、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有关常识等。
  二、你校实施上述收费时,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并主动接受各级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三、此复自二00三年六月十五日起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