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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取消电力用户超基数用电实行优惠电价
拉萨电网各电力用户:
  随着我区用电负荷迅猛增长,藏中电网已出现电力供需紧张局面,拉萨电网自2000年推行的优惠电价政策已不适应当前电力供需形势。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电价的通知》(发改电[2003]124号)和《关于加强用电侧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3]469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最大限度地缓解电力供需矛盾,确保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用电。经研究,决定停止电力用户超基数用电优惠电价政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拉萨电网现行电力用户超基数优惠办法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终止,从2004年1月1日起,不再继续实行电力用户超基数优惠电价,各电力用户的结算电价按现行目录电价标准执行。
  二、为鼓励动力、电热用户避峰、错峰用电,继续加大峰谷电价的推行力度,控制高峰负荷,改善电网负荷特性,缩小电网峰谷差。各动力、电热用户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到供电企业申请办理峰谷分时电价用电手续。峰谷电价严格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望广大电力用户积极支持,配合电力部门做好供用电工作。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物价局西藏自治区电力局
200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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