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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 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4号)和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做好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通知》(财企(2005)2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王正福(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张群山(副省长)
  成员:吴跃(省政府副秘书长)
  唐德智(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隆昌(省财政厅厅长)
  谢谦(省国资委副主任)
  周和生(省经贸委副主任)
  霍健康(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兴正(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
  王先耕(省财政厅总经济师)
  侯丽江(省人事厅副厅长)
  杨锦福(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伍成华(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刘维敏(省国资委总经济师)
  张伟力(省国防科工办副主任)
  王琪(省编办副主任)
  温杰(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许胜卿(财政部驻贵州专员办副专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由王先耕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董静宜(省 财政厅处长)、王成杰(省国资委处长)、丁军生(省经贸委处长)同志担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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