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 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4号)和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做好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通知》(财企(2005)2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王正福(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张群山(副省长)
成员:吴跃(省政府副秘书长)
唐德智(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隆昌(省财政厅厅长)
谢谦(省国资委副主任)
周和生(省经贸委副主任)
霍健康(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兴正(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
王先耕(省财政厅总经济师)
侯丽江(省人事厅副厅长)
杨锦福(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伍成华(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刘维敏(省国资委总经济师)
张伟力(省国防科工办副主任)
王琪(省编办副主任)
温杰(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许胜卿(财政部驻贵州专员办副专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由王先耕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董静宜(省 财政厅处长)、王成杰(省国资委处长)、丁军生(省经贸委处长)同志担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