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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大讨论的通知
本厅各处室(各支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大讨论的通知》精神,各处室(各支部)及各有关单位要在学习培训阶段,认真组织开展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的大讨论。现结合办公厅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各处室(各支部)、各有关单位在集中学习结束后,利用五天时间(半日制),专题开展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的大讨论。
  二、内容
  各处室(各支部)及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党章、中发(2004)20号文件、胡锦涛同志1月14日重要讲话中明确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曾庆红、贺国强同志有关讲话要求,以及徐光春、李克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广泛、深入地开展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的大讨论。要联系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通过反复讨论,集思广益,提炼出既符合党章和中央要求,又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不同群体特征、符合行业实际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在机关事业单位,要围绕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务实型、廉洁型),争当“五好”党员活动(学习好、思想好、工作好、纪律好、作风好)开展讨论。
  三、方式
  1.个人思考。联系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联系党员的岗位实际,提出本人保持先进性的具体标准。
  2.支部讨论。召开支部大会,对每个党员提出的个人保持先进性的具体标准进行讨论完善。
  3.专题研讨。分别召开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党务工作者等不同类型的研讨会,研讨保持先进性的具体标准。
  4.归纳整理。根据支部讨论和专题研讨的意见,归纳提炼出市政府办公厅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四、目的
  通过讨论,要在市政府办公厅党员中形成共识,把握新时期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使党员在分析评议时有具体标尺,在整改提高时有明确方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有行为准则。
  各处室(各支部)及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讨论结果以文件形式上报市政府办公厅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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