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国家科委、体改委把我市作为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城市之一,要求我们在试点中全面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着重从体制上解决科研同生产相脱离和如何充分发挥科技人员作用的问题。
重庆是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必须加强科学技术工作,发挥科技中心的作用,形成具有辐射和吸引能力的开发、研究、引进、推广应用技术和新兴技术的基地,为实现开发大西南的战略目标服务。为此,必须把经济、科技结合起来同步配套进行改革,按经济结构和自然区划调整科技力量,建立有层次、有重点的、与生产紧密联系的新型科研体系,使科技五路大军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
自去年三月以来,我市在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同时,对科技体制进行了一些改革。但是,这些改革是初步的,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开创科技体制改革的新局面。今后一段时期,我们拟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改革。
一、确保科技与经济协调发展,改革科技规划和计划工作。
建立科技与经济发展的协调规划体制,并通过制订科技发展的长远规划,确定本地区经济、科技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 1.通过统一规划,从宏观上协调好科技、经济、社会的发展,使科技计划真正成为国民经济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科学研究的重点和经济建设的重点紧密结合,落实“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
? 2.由市科技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计划、经济、科技部门,制订我市科技发展长远规划。长远规划要围绕中央在重庆的重点战略目标和我市经济发展的重点目标,全盘考虑,制定出纲要,然后抓住重点搞专项规划。长远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由市政府批准作为制订经济计划(发展部分)和科技计划的依据。为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规划组,各部门也要设立相应机构,把科技发展的预测调研和规划作为一项经常工作来抓。
? 3.在编制规划的过程中,要吸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有关专家参加,在周密调查研究,分析预测国内外情报信息的基础上,拟出规划要点,通报各有关部门进行酝酿,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形成纲要初稿。在此基础上分专题编制专项规划。
? 4.制定科技年度计划,要以专项规划为依据,根据“大的管住、小的放开”的原则,突出重点,从科研到形成生产能力制定出指令性的计划,落实到各科技、经济部门,协调一致,通力合作,确保完成。
计划项目一律签订合同,不受地区和部门所有制的限制。项目可以采取招标、悬赏,不仅下达给单位,还可下达给个人。
对于自拟或接受委托的课题,要充分运用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和市场机制,并本着择优原则给以扶持。
? 5.要从经济管理和技术经济政策上,给企业一定的压力,促其切实依靠技术进步发展经济。由市经委牵头,会同科委、财税部门、物价部门,组织力量制订出我市主要工业产品和落后工艺的更新改造标准和期限。对超期不更新改造者要制订办法,采取措施,加以限制。对新产品、新材料的开发,新工艺、新技术的采用,税收部门应给予鼓励,对有发展前途的新产品在试销期内适当给予减免税收(减免幅度从开拓市场的需要来确定)。物价部门要研究制订鼓励技术进步的物价政策。
二、充分发挥军工和大专院校的科技优势。
通过举办各种联合体把在渝的军工企业、大专院校和国家、省的研究单位的力量组织起来,组成各种形式的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军民结合、厂校结合的联合体,设计、科研、生产“一条龙”,把科研、教学、生产、市场紧密联系起来。有的还可和国外一些公司联合,使联合体成为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核心,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窗口和转移技术的基地。
? 1.从开发西南资源和建立产业新的技术基础出发,规划出我市重大的开发课题。以课题或产品牵头,联合军工、大专院校和国家、省的研究力量,进行联合开发和科技攻关。
? 2.大力开展军民之间、厂校(所)之间的人才流动和知识交流,通过协商,以聘请、借用、调动等方式,将军工、大专院校和国家、省研究单位在定编、定员之后的富余科技人员,向急需技术人员单位转移。地方还可采用大专毕业生分配指标及辅助人员与之相交换的方式,将军工和国家、省研究单位的部分富余骨干力量对调到地方,以发挥他们的骨干作用。
工厂与大学之间要逐步试行工厂聘教授作技术顾问,学校聘高级工程技术人员讲课(给予适当兼职报酬)的办法,以促进双方的知识更新,有利于“教学相长”。
同时,要采用各种形式利用大专院校、国家和省研究单位的教学、科研力量,为市属各部门各单位培训科技力量。
? 3.建立军工、大专院校、国家和省研究机构、企业单位的大型精密测试仪器和高精度加工设备为地方服务的协作网,采取适当收费的方式为本地区科研和生产服务。
三、调整、整顿现有科研机构。
? 1.要以改科研事业费为有偿合同制为突破口,打破研究机构的“铁饭碗”、“大锅饭”,使研究机构面向生产有压力、动力和活力,并逐步实现经济自立。在实行有偿合同制的试点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只管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和通过有偿合同确定下达科技任务,只任命所长,其它人事、财务、计划权等全部下入,使研究所有自主权。研究所实行所长负责制。领导班子由所长级阁。所长有决定本所的业务、财务、人事的权限,有晋级奖励和辞退人员之权,有对所长基金的全权支配权。要给课题组更大的灵活性,允许自愿组合,自理承包课题。允许研究机构组织课题承担人员外的富余力量,进行社会科技服务工作。科研单位取消平均主义的综合奖,按内部责任制自行决定奖励基金的发放办法。试点单位可按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纯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励基金,个人奖金不封顶、不保底。
对试点单位,银行要给予低息优惠贷款,财税部门对科研单位非生产性收入(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培训、科研和中试产品等),免征工商税、所得税和能源交通集资、自筹基建项目的建筑税;对它们开发研制的新产品,通过鉴定后自行生产的免税三年。科研单位经济自立后,原来的事业费转入市的科技发展基金,由科委掌管使用。
在渝以应用研究为主的国家和省属科研单位可参照市的办法进行改革。
? 2.按方向、任务和基础,调整市属研究机构。为促进我市新兴技术、新兴领域的科学研究迎头赶上,为发展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新兴产业作准备,并以此推动传统工业的改造。我市要重点扶植一批新兴技术和新材料的开发研究机构,下决心抓好几个具有带头作用的研究所的建设,并以此为基础组织在渝同专业的科研力量,形成强有力的联合开发中心。这些中心要同企业挂钩,发展一批高级技术的开发公司。
(1)加强电子工业部、重庆市合办的“西南电子计算机公司”和“重庆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中心”的建设,并密切同重庆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四川仪表总厂、各大专院校电子计算、自动化和无线电专业等单位的合作,逐步加强重庆地区电子计算机和微电子技术的研究、技术开发和生产。
(2)根据我市钢铁工业具有冶炼合金钢和轧材的优势,要加强金属材料的研究,将重庆钢铁研究所和有色金属研究所合并建立重庆金属材料研究所。
(3)根据川东地区非金属资源丰富的特点,加强对非金属材料的开发,将市硅酸盐研究所改为重庆市非金属材料研究所。
(4)加强天然气化工研究所,积极开展合成新材料的研制。
(5)将现有的重庆光学机构研究所改为重庆市激光技术研究所。
(6)在市微生物研究室和蚯蚓科研组的基础上建立重庆生物技术研究所。
(7)建立重庆核技术应用研究所和辐射场。
(8)将长寿湖渔场水产科研所改为重庆水产科研所。
对于上述研究机构,市科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展规划,市给以重点扶植,有计划地解决中试条件,力争在三、五年内办成具有一定水平和研究条件的研究机构。
四、建立行业开发中心和加强行业的综合技术管理。
? 1.要有计划地建立行业开发中心,形成行业技术开发的优势。根据我市情况,行业开发中心,应采取多种形式建立。
(1)以从事产品研究为主的市属研究机构,面向一个行业或几个企业,成为行业或企业的技术开发中心,根据互利的原则,为一个行业或某些企业服务。
(2)由专业公司在所属企业研究所的基础上组建,从所属企业抽一定的资金进行开发,其经济利益直接与所属企业挂钩。
(3)行业技术开发中心还可围绕某一产品的开发,通过内联外聘的方式吸收同行业的科研力量及军工、大专院校的科技力量联合组建。
企业管理部门要采用各种办法、多种渠道为行业开发中心筹集开发基金,充实必要的技术装备。
市科委、市经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业开发中心的组建工作,争取在两、三年内把主要产业的开发中心建立起来。
? 2.加强行业的技术管理工作。行业的发展预测、规划工作关系到行业的发展方向。公司成为经济实体后,企业管理局主要是协调和规划工作,应抽调一定力量组成行业开发规划机构。人员来源可在事业编制抽调,可招聘退休科技人员,以及聘用大学、大型厂矿的科技专家兼职。这个机构专门从事情报信息收集研究、行业调查、技术进步和发展规划的制订、调整、修改以及行业技术改造计划的编制等工作;同时根据行业的重点发展方向,提出课题,由主管部门列入开发研究计划,组织研究。
? 3.为了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市经委、市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企业技术进步考核标准,定期进行考核,表彰先进,惩戒落后。
五、建立新型的农村科技推广体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科技工作要面向农村发展乡镇经济和商品生产的需要,从不断开发农村资源,提高科技水平出发,改革农村现有的科技体制。
? 1.建立县科技领导小组,以加强农村科技、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市带县的统一规划与协调工作。
? 2.建立县一级的按专业分工的各种农村科技推广服务中心。这些中心与市的开发交流中心和市内有关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建立一定联系,根据农村需要开办乡镇企业、发展交通能源、土特产加工、民用建筑,以及种植、养殖、贮藏等,招聘城市的科技力量和介绍科技成果为农村服务,为专业户、重点户搭桥牵线,为大农业服务。区、乡建立技术推广站。这项工作在巴县试点,待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 3.鼓励专业户、重点户集资兴办各种研究所、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允许科技人员同专业户、重点户联合经营,科技人员所在单位应予支持。
? 4.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需要广泛开发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以提高农村科学文化水平。大中专学校应当对农村进行计划外的专业培训,实行乡来乡去,学费由乡村或本人负担。可由区(乡)集资在城市兴建农村大中专学生宿舍,便于学生走读。
? 5.采取集资、自费等方法,建立农村科技人员培训基地。
六、疏通成果转移的渠道,改进成果管理的办法。
? 1.科技成果实行有偿转让。科研单位要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度”和成果转移中的可接收性。研究所和工厂应把成果推广中的经济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利害与共,休戚相关。责、权、利以合同形式签订。
? 2.应给成果推广以优惠政策,如进行低息贷款,对经济效益高的给予必要的投资等。
? 3.为了促进成果尽快推广应用,实现经济效益,对积极推广成果的应给予成果推广奖。企业在成果投入生产的三年内分别从经济效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奖励成果推广者。研究所从成果转让费中提取一定比例奖励研究人员和组织推广者(以上奖金不计入奖金总额)。
? 4.科技成果推广不受条块、部门所有制的限制,应根据科技成果有偿使用的原则,鼓励行业、企业和国内各地互通有无,把外地成果向我市转移,我市成果向外区转移。我市各单位和各系统所属科研单位的科技成果可以优先在我市和本系统推广,但半年内没有安排转让或推广的成果,允许向外地和其他系统转移,而不受任何部门限制。如果要限制,有关部门要负责经济补偿。
? 5.加强科技成果的统一管理。重庆地区内的大专院校、国家和省级各部门所属科研单位和厂矿企业,在向主管部门上报科技成果的同时,要抄报市科委,以便了解全局和组织推广应用。
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要同行业开发中心、农村推广中心沟通信息与成果推广的渠道,办好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经交流中心搭桥牵线的成果转让,由交流中心负责鉴证。交流中心要同全国各大城市建立联系,沟通成果转移、交换的渠道。
? 6.加强对国外引进技术的吸收、消化工作。引进消化工作由市经委、计委、科委和外经部门统一计划,组织强有力的力量进行消化。要注意在吸收引进技术中发挥好各大专院校、中央研究单位、军工的技术优势和专长。
市计委应安排一定数量的科技外汇指标,用于科技考察、购买仪器设备、零配件、样机引进和消化试制工作。
七、加强科技干部管理,有计划地组织人才流动和加强人才的培训工作。
目前,由于部门所有制的限制,使人才不能流动而造成人才积压、浪费的现象较为严重。同时许多政策不落实,也使人才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应当加以改革。
? 1.市成立科技干部管理局,归口在市科委,由市科委和市委组织部双重领导,统一管理全市的科技干部(包括社会科学)的职称评定、培训、考核和使用调配等工作。
? 2.制定我市人才开发流动的计划,采取支援、借调、兼职、承包培训等方式,促进我市人才结构逐步趋于合理。为了促进科研单位的人才流动,科研单位实行定编不定员,允许向外招聘人才,实行合同制并自行确定报酬。允许科技人员留职停薪被聘用。对用非所学或在本单位不能施展才能的科技人员允许提出辞职,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组织合理流动。
? 3.要有计划地引进国外人才,聘请到学校讲学,到研究机构和行业开发中心作技术顾问,尽快提高我市的技术和产品开发的水平。
? 4.筹办重庆市科技干部进修学院(培训中心),利用大学教师、退休的高级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干部培训工作。提倡和鼓励各业务部门、企业单位和科协、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以及民主党派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教育、专业培训等活动。
? 5.在财政好转的情况下,由市财政拨出一笔人才流动和人才培训的经费,以解决人才流动中的住房、待遇等问题和培训经费困难的问题。
为了加强人才的开发和流动工作,对现有的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充实,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事局、市科委、市科协、市委统战部和市公安局通力合作,以便一并解决人才交流中的各种问题。
八、建立科技发展基金,管好、用好科技经费。
建立科技发展基金的目的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有效的科技开发,以便打破部门、地区的界限,择优使用科技力量,较快地开发出我市国民经济发展急需的重大技术和新的产品。科技发展基金有必要建立固定的资金渠道和确定使用范围及比例,并逐步使这笔资金作为有偿使用的基金。
? 1.建立市科技发展基金。“基金”主要用于我市重大科技开发研究,新兴技术应用开发和重大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以及科技成果的奖励。
按去年国务院批准的我市科技体改意见,一九八五年科技发展基金达到一千万元为基数,以后每年“基金”的增长应与市财政支出同步增长。
? 2.建立市科研所发展基金。基金来源:
(1)市财政用于市属科研所的各类事业费在科研所实行有偿合同制的改革以后,改为科研所发展基金,并以一九八四年的实际支出为基数,以后每年与市财政支出同步增长。
(2)每年在市基建拨款中划出五百万元,用于市属研究所的基本建设和仪器的购置、更新。
(3)五年内,市财政每年拨给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一百万元作为开发基金。
? 3.企业也应建立科技开发基金,可由利改税第二步后留成的一部分,或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取部分(占销售额百分之一左右),以及企业自留的部分设备更新改造资金等组成。
? 4.试行建立区、县科技发展基金。各区、县财政应在区、县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作为区、县科技发展基金,市科委按其基金的比例拨款资助,以促进区、县的科技事业的发展。
? 5.提倡大专院校和企业搞长期技术合作,可采用集资方式搞一笔科技合作基金,收益按投资比例分成,市科技经费可予以有偿资助,不参与分成。
? 6.请国家在五年内每年给重庆五千万元的中期贴息或低息科技贷款,用于科技开发、中间试验、成果投产及推广。
最近,我市对二十六项重大科技成果进行推广后的经济效益测算,如果在三、五年内投产,可实现年产值十六亿七千一百二十万元,利税三亿五千四百七十五万元,需投资二亿二千九百三十万元。这笔投资,除我市积极筹集外,希望国家用贷款方式给予支持。
如同意上述方案,我们将组织经济、科技部门,进一步制订出各方面的实施方案,通力合作,搞好试点工作。
重庆市科技领导小组
一九八四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