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在银行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保证对外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各省、市、自治区分行,重庆市分行:
  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不直接办理对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业务,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这是我国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由于银行体制改革缺乏经验,涉及许多复杂问题,需要逐步解决和完善。在改革过程中难免暂时出现一些矛盾,遇到一些困难。为了保证国民经济活动正常运行,各级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在银行体制改革过程中,一定要密切合作,十分注意保证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保证及时办理结算和现金支付。各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不办,更不得停止对外营业,停止对外支付现金。哪个机构发生这类问题,以致在经济上或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要追究哪个机构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