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21个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03年12月10日始至2003年12月19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31-8562062 传真:0531-8562318
通信地址:济南市解放路11号 邮政编码:25001
电子邮件:shichangchu@sdda.gov.cn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