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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察尔森水库供水价格的通知
水利部,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物价局:
鉴于察尔森水库现行供水价格低于成本,水管单位供水严重亏损,为缓解水管单位的困难,维持水利工程正常的生产运营,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察尔森水库供水价格的批复》(计价管[1996]2120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实施察尔森水库第三步供水价格,即察尔森水库供水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0.9分钱调整为每立方米1.7分钱。调整后的价格自2000年3月1日起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确保调价方案的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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