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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渝环线北碚至青木关公路试行收取
北碚区物价局、交通局:
  你们联合报来的《关于渝环线北碚至青木关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碚价[2001]51号)收悉,经我们研究,现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渝环线北碚至青木关公路改建工程,起于北碚城区五路口,止于沙坪坝区青木关,线路全长23.97公里,其中北碚区境内14.57公里,沙坪坝区境内9.4公里。经重庆市计委(渝计委能[1998]1006号、渝计委能[1999]351号)批准同意对原公路按山重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改建(其中8.61公里先期按二级公路实施建设)。2000年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原交通局以渝价[2000]185号文批准其中第一期工程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现该公路全段改造工程已交工通车,项目概算1.6亿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业主自筹。根据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有关政策规定,同意北碚至青木关全段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标准:
  注:普通客车以核定准载座位每10座折合1吨计费,卧铺客车每7座折合1吨计费,货车、拖拉机以行驶证核定的吨位计算,5吨以上尾数不足1吨均按四舍五入计算。
  三、站点设置及收费方式: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2001]70号和渝府[2001]267号文的有关规定,在该公路西农和凤凰镇附近各设置主线收费站一个,在红岩厂子弟校支路设置收费验票卡一个,对过往车辆实行过站(卡)双向式收费。对部分只经过一个主线收费站或验票卡中途上、下道的车辆按上述全段标准折半计收通行费。对在该线路从事经营的定线营运车辆应实行月票制度,具体优惠比例和办法,由北碚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试收费期自2001年12月3日至2003年12月2日止。试收费期满后,我们再根据全段实际投资发生额,车流量,收支等审计资料核定正式收费年限并报市政府审批。
  五、收费及管理人员控制在70人以内。
  六、收费主体:重庆申渝实业有限公司。
  七、收费范围:
  除正在执行紧急任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灾车、警车、军车、外交车、市政府特批的车辆外,其他任何机动车辆均应缴纳通行费。
  八、收费单位在试收费前到北碚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公布收费文件,接受物价,交通部门检查。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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