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局机关各司室,局各直属单位:
《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年鉴》(以下简称《年鉴》)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主办的大型信息性、资料性年刊,是国务院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机构的权威出版物,是展示中国药品监督管理事业各方面情况、进展和成就的一个重要窗口。《年鉴》2001年卷将全面收载2000年我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史实和资料。现组稿工作已经开始,希望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继续对《年鉴》编纂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现将征集稿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特约编辑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司室、各直属单位接此通知后,各推荐一名具有一定政策水平、文字水平的同志担任《年鉴》编辑部的特约编辑,并将其姓名、电话、传真号码、单位、地址等于3月20日前报《年鉴》编辑部。
二、征集稿件、文件资料内容
(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司室、各直属单位应提供的稿件、资料内容
1.由你部门或单位组织的,有关药品(包括中药和医疗器械等)监督管理工作的全国性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的情况,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及相关部委领导在会议上的讲话等资料。
2.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执法体系建设情况,以及所发布的政策法规、公告、公报和局、司室文件:药品注册管理,药品审评工作、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工作、2000年批准的新药目录、2000年进口药品注册品种目录等;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药品认证工作、药品再评价工作;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2000年批准的医疗器械目录、2000年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品种目录等。
3.药品国家标准工作,药品检验工作,国际合作工作,药品行政保护工作,人事教育工作,党务、纪检、监察工作,新闻出版与信息工作,以及所发布的政策法规、公告、公报和局、司室文件。
4.除稿件、文件资料外,同时征集重要图片资料,图片资料请附详细的文字说明。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提供的稿件、资料内容撰写的稿件应是对2000年本辖区药品监督管理方面具有史料价值的重要事件的全面记述:
1.药品(包括中药和医疗器械等)研究、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执法体系建设情况;
2.地方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情况;
3.重要数据的统计资料;
4.其他有关重要事件;
5.除文字稿外,亦可提供重要的图片资料,并附详细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
三、稿件撰写及报送要求
为了保证《年鉴》文稿质量,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年鉴》文稿条目撰写要求(见附件)撰写。报送的稿件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查后签字,并加盖公章。请务必于2001年4月30日前,将稿件寄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年鉴》编辑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年鉴》编辑部
邮 编:100810
电话及传真:(010)68313344-0818 0838
联系人:王晓明 张艳丽
附件:《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年鉴》文稿条目撰写要求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