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2000號行政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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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教育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為澳門科技大學之所有人,根據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訂之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申請開辦課程; |
考慮到課程編排、學位的認可及入讀該等課程所需資格均符合澳門科技大學組織章程之規定; |
基於此; |
在“精英教育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議下; |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訂之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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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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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澳門科技大學開辦理學、法學、生物醫學、中醫學及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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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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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載於本行政命令附件I及II並構成其組成部份之理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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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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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載於本行政命令附件III及IV並構成其組成部份之法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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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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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載於本行政命令附件V及VI並構成其組成部份之生物醫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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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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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載於本行政命令附件VII及VIII並構成其組成部份之中醫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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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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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載於本行政命令附件IX及X並構成其組成部份之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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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發佈。 |
命令公佈。 |
行政長官 何厚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