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抗洪抢险斗争已取得重大胜利。中央对灾后水利工作十分重视,决定加大水利建设投入的力度,大力提高我国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各级水利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部署,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施工,搞好大灾之后的水利建设工作。为此,现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水利建设的一系列指示和部署,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对江河规划、工程设计方案重新修订、补充和完善。
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管理规定。水利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确保工程进度和建设质量。
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的资质审查,不得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担工程建设任务。加强施工承包管理,严禁承包责任不落实,坚决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格资金管理。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水利建设资金计划、财务、审计、施工和质量等环节的协调、管理和检查监督。要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年度计划组织工程建设,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内容,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严禁截留挪用建设资金,要制定专门的检查监督制度,严肃政纪法纪,强化监管手段。
四、要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加强管理。工程建设要由专业队伍施工,确实需要使用民工的,要尽量照顾灾民;工程所需的建材和设备,国内能够生产而且质量满足工程要求的,要采用国产的,以扩大内需。
五、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流域机构要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水利建设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要深入实际,及时、准确地掌握工程建设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保证工程进度计划的落实和建设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