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卫生厅关于核定白细胞过滤及血浆病毒灭活服务价格的复函
省血液中心:
  你中心《关于制定白细胞过滤及血浆灭活收费标准的请示》(鲁血办字[2004]6号)收悉,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卫医发[2004]13号)的规定,现就你中心开展血液白细胞过滤和血浆病毒灭活服务价格问题函复如下:
  一、你中心向医疗机构提供过滤白细胞血液,200ml全血或200ml全血液制备的成份供应价格在原供应价格的基础上加收85元;病毒灭活血浆供应价格在原供应价格基础上每100ml加收60元。
  二、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向医疗机构提供全血及成份血供应价格和服务费仍按鲁价费发[2000]16号规定执行。
二○○四年九月一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