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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用现代化统计软件认真做好1998年度城建档案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
  为提高全国城建档案统计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实现统计工作现代化,为全国城建档案工作的宏观管理提供可靠信息,经研究决定,自1998年度起,“全国城建档案工作统计年报”统一采用现代化统计软件--“全国城建档案工作基础信息统计系统”。该软件由中国城科会城建档案信息专业委员会和北京卓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各城建档案部门及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该软件自动形成了报软盘,自动接收上报软盘,并自动进行汇总工作,避免城建档案统计人员汇总工作复杂、繁琐的手工劳动,大大提高全国城市档案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1998年度起,各省一律报送可供计算机读取的城建档案工作统计年报数据软盘。
  二、凡属于城建档案工作统计年报统计范围的各级城建档案部门,均须购买“全国城建档案工作基础信息统计系统”软件,并向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可供计算机读取的以软盘为存储载体的城建档案工作统计年报。
  三、 请各省尽快(最迟不得超过3月底)将本省订购软件的数量报建设部城建档案办公室,电话:010-68393431,联系人:姜中桥。
  四、各省要提高工作效率,抓紧时间做好1998年度统计工作, 并务于6月底以前将汇总后的统计软盘上报建设部城建档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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