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局行业标准制订计划,组织审查了以下两项标准,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予以发布。请各单位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工作。 推荐性行业标准: GY/T166-2000《有线电视广播系统运行维护规程》 GY/T167-2000《数字分量演播室的同步基准信号》 上述两项标准自二○○一年三月一日起实施。